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关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川食药监法〔2010〕11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队):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0〕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已于2010年12月20日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关干部学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法制教育,推进系统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0]5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提高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水平,切实增强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为全面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同时积极探讨与系统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问题。
三、学法形式
干部学法以自学为主,结合各自特点和工作阶段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学习相关的依法行政知识,每年不得少于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