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局机关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食药监人〔2010〕16号)
局机关各处(室、队):
根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四川省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精神,现就局机关2010年年度公务员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公务员考核是人事管理环节中的一项基础工作。通过考核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作出正确评价,并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提供依据。考核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每个公务员的切身利益,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培养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目标管理,对于强化行政管理,促进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处(室)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好年终工作,确保考核考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干部年度考核的人员范围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通知要求及我局人员实际情况,2010年我局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范围是:2010年底在编正式职工,总数为118人,其中干部108人,工人10人。108名干部中,分别为: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61人;主任科员以下干部37人。
三、考核的内容
公务员年度考核是指对公务员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等内容的考核。
目标管理个人考评是指对分解到个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考核中,要以个人目标任务为中心,把个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在完成个人目标任务过程中,德、能、勤、绩、廉的表现,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德:指国家公务员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二)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从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六个方面考核;
(三)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