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选2010年度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022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民营及驻深医院,委机关各处室:
2010年,我市卫生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的工作人员发扬“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深圳精神,在卫生人口计生岗位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日夜辛勤劳动,不计个人得失,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涌现出大批先进个人。为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卫生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中开展评选2010年度“十佳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十佳医疗服务工作者”、“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十佳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者”和“十佳人口计生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候选人名额
全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中的在职工作人员均可参加推荐评选,在推荐评选中要注意各类人员的比例,尤其是战斗在一线岗位的工作人员。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可推荐2010年度“十佳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十佳医疗服务工作者”、“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十佳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者”和“十佳人口计生工作者”候选人各1-2名。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办法、时间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参与,层层推荐。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好标准(见附件),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委直属各单位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进行;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进行;各区属人口计生单位由区人口计生局负责组织进行;民营及驻深医疗卫生单位由市民营医院联合党委负责组织进行。
各推荐单位须填写《先进工作者推荐候选人名单及主要先进事迹介绍汇总表》以及附电子版,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市委卫生工委办公室(309室)。
三、表彰办法
我委对获得深圳市“十佳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十佳医疗服务工作者”、“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十佳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者”和“十佳人口计生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将在2011年全市卫生人口计生工作大会上进行表彰,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