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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制创新,营造人尽其才的创新环境。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体制,建立人才分析预测制度,在各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人才工作站,提供人才供求信息、企业技术难题和攻关项目信息、培训师资信息等服务。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逐步提供财政性教育投入和科研投入直接用于人才培养和激励的经费比例。到2015年力争引进10名国家级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20名省部级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100名企业创新需要的技术关键人才。整合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等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实施100项以上重点科技项目,充分发挥省部会商机制作用,全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科技政策、科技项目和资金支持,完善创新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银川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银川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新型试点城市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具体负责试点工作日常事务。

  2、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将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银川市委、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创新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市创新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创新政策导向

  不断完善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银川的实施意见》、《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业的若干意见》、《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农村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鼓励自主创新、推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营造创新成为城市发展重要推动力的政策环境。

  (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围绕“十二五”重点发展领域,坚持重点培养和普遍提升相结合的原则,5年内培养10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领军人才,50名自治区人才培养工程的高层次人才,500名市级重点培养对象的拔尖人才,10000名在基层一线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人才,统筹抓好党政、企业管理、专业技术、农村实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形成各层次人才衔接有序、梯次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四)引导社会科技投入,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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