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的通知
(青商字[2010]136号)


各市及开发区、崂山区、城阳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的部署,推动“满意消费惠万家”、“好客山东贺年会”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繁荣活跃农村春节市场,决定自1月10日-30日,在五市和开发区、崂山区、城阳区(以下称五市三区)农村市场开展“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万村千乡赶年集
  二、活动口号:欢乐购物迎新春
  三、活动范围:五市三区的5600家农家店、400处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销售网络。
  四、活动内容
  (一)设立年货集中销售区。各“万村千乡”承办企业要把中心乡镇的中型超市、遍布乡村的新型农家店,作为农村年货销售点、供应点,设立年货集中销售区域,组织物美价廉、名优特新商品展卖,方便广大农民选购。家电下乡网点要采取产品集中展示方式,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方便群众购买。
  (二)举办让利优惠活动。各“万村千乡”承办企业、家电企业要把促销活动与“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结合起来,针对农村对年货的消费需求,制定营销方案,通过有奖销售、让利优惠和送春联、送“福”字等形式,聚集人气、商气。
  (三)开展“送爱心”公益活动。年前,各农家店要开展针对对当地孤寡老人、贫困人口的公益“送爱心”活动,通过赠送“贺年礼”、让利优惠和送货上门服务等形式,真诚回报社会。
  (四)增加服务项目。各农家店要针对特殊客户和团购需求,开展年货预约订购。要通过海报、商场DM宣传单等方式,采取进店登记、电话预约等形式,与当地群众进行年货供需对接,对预定量大的,给予一定的让利优惠,促进年货销售。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承办企业要制定方案,落实措施,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1月10日前后,五市三区要组织承办企业,各自举办“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启动仪式,推动活动开展。
  二是营造节日市场氛围。各承办企业、家电企业要积极组织农家店和销售网点,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宣传活动主题、口号及活动内容,营造“日日有年货,天天赶年集”的欢乐喜庆节日氛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