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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二 )活动目标

  一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部署;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是要针对校园内易发事故特点,着力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稳定下降;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和措施;五是进一步加强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六是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

  (三)活动时间

  “百安活动”从2010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分别是: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实施整改):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3月20日;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2011年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百安活动”期间,各地各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活动领导小组的作用,充实完善各项措施,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要把安全职责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科室、每一个班级、每一名教职工,进一步明确学校各层次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更有效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使“一岗双责”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使专业指导和学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二)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在活动期间,各地各校要结合我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排查治理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既要及时消除、治理、监管已排查出的隐患,又要结合新情况、新形势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对容易忽视和新的隐患提高预见性,增强隐患排查治理效果;二是既要全面细致,又要突出重点,建立健全隐患台帐,完善治理防范措施,落实治理责任,有效防范隐患转化为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一是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校舍及楼道安全管理和校园构筑物的安全情况;三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学生宿舍、电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等学生聚集场所;四是防范在学生宿舍内烧煤取暖有可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情况;五是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冬春季传染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六是校园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及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等情况;七是学校校车管理,校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情况;八是冬春季节传染病、流感的预防监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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