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10〕751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元旦节、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确保2010年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并为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省安委决定从2010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1年3月31日,用100天时间,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百安活动”。按照省安委《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学校安全实际,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百安活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当前,正处于“十一.五”规划的总结和“十二.五”规划即将实施的过渡阶段,组织开展好本地本校的“百安活动”,对于安全推动“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抓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其作用十分明显。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要把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通知》紧密结合,将其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今冬明春校安全工作要求和推动本地本高校学校安全工作上台阶的契机;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措施,明确领导和部门职责,同时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开展好“百安活动”的领导;要以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0]660号)要求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好“百安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要指导督促本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和本高校各二级学院(单位)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好“百安活动”。
二、活动主题、目标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突出预防、保障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