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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加快建设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推动金融创新改革。鼓励丽泽金融商务区开展金融创新综合改革试验。支持设立各类金融创新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探索和推动一批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程,促进其成为金融产品研发和实践基地。扩大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金融创新政策辐射效应,开展科技金融政策创新试点。培育新型涉农金融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发展金融服务外包。

  (四)抓紧进一步深化规划工作。抓紧深化各专项规划,结合城市设计导则落实各地块规划指标,根据建设实施计划研究确定各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加快推进地铁16号线项目前期工作,优化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实现金融街与丽泽金融商务区之间轨道交通直接相连,促进两大金融功能区的协同互补发展。结合地铁一体化开发,加快研究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优先安排部分前期费用,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五)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政府调控,规范稳定土地市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规划丽泽金融商务区中心区周边的住宅及配套设施,提高土地使用率,满足中心区金融商务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用多种土地供应方式,积极引进符合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带动性强的知名企业。

  (六)统筹落实征地补偿政策。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一是妥善处理被征地、拆迁农民的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事宜;二是可采用“三定三限”定向安置等现行政策与拆迁同步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外回迁房建设选址与建设工作;三是可采取对集体经济组织实物补偿、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统筹考虑扶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农民就业安置。

  (七)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民间投资。加大市区两级政府投入,落实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设立丽泽金融商务区土地收益基金,实现地块滚动开发。以资本金注入、补助和贴息等方式,带动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设计合理的盈利模式,利用“建设-移交”、“公私合作关系”等项目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综合创新运用政府资金、产业投资基金、民间投资,探索重点功能区开发建设融资的新模式。

  (八)精心营造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全面享受本市已有的支持金融业发展、鼓励在京设立企业总部的相关优惠政策。引进专业人才,建立高水平的招商团队,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快形成丽泽金融商务区的产业聚集态势。尽快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把丽泽金融商务区打造成为“公开透明、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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