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四川省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考评工作的通知

  (一)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政府绩效办在2010年底不定期进行年终目标抽查。
  (二)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25日前,由市(州)、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考评,并向省政府报送2010年目标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三)2011年1月25日至3月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人员对各市(州)、扩权县(市)政府目标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和考评。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承办和组织考评工作。厅办公室根据各市(州)、扩权县(市)自查考评情况和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考核进行复核初评,并将考评结果按职能职责分送各处(室、局)审查;送考评领导小组复核;提交厅务会审议。
  (四)上报省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审定,并发文通报。
  五、考评纪律
  (一)考评中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考实考准。各处(室、局)负责考评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服从组织纪律,不得提前泄露考评情况、结果。
  (二)提供目标认定的有关处(室、局),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各市(州)、各扩权县(市)的评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2
  2010年四川省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计分标准表

  目标责任单位:各市州、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考评实施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目 标 内 容

计分办法

分值

备注

工作目标

 

85分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万公顷,基本农田□万公顷。(10分)

耕地保有量达到目标数得全分,未达到实行“一票否决”。

5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目标数得全分,未保持在目标数实行“一票否决”。

5

 

2.依法按程序保障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修订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被征地群众的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不发生征地补偿拖欠行为,不发生因征地损害群众合法权益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按要求督促检查报告征地补偿落实情况。(10分)

依法保障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得全分;未能依法保障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酌情扣分。

4.5

 

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得全分;发生过因征地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得分。

5

 

按要求督促检查报告征地补偿落实情况,得全分;每误报或迟报季报一次,扣0.1分;误报迟报年报扣0.2分。

0.5

 

3.加强土地批后监管,提高供地效率,加大闲置土地、低效和低端产业用地的清理力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完成土地出让总价款□万元。(8分)

土地供应管理规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高,未发生闲置浪费现象,得全分;违规供地的不得分。

4

 

完成土地出让总价款目标情况按量化目标计分标准计分。

4

 

4.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完成土地整理  万亩,实现新增耕地□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万亩,完成灾毁耕地复垦□万亩。所有耕地占补平衡挂账指标必须在年内核销。(10分)

完成“金土地工程”目标任务数,得全分;超额完成,按规定加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4

 

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挂账指标(2010年新挂账项目除外)目标任务数,得全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

 

完成灾毁耕地复垦目标任务数85%以上得全分,完成目标任务数80%以上按比例计分,完成目标任务数80%以下的不得分。

3

 

5.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开展□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避险搬迁。(8分)

开展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达到目标数,得全分;未达到不计分。

4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达到目标户数,得全分;超额完成,按规定加分;未达到不计分。

4

 

6.全面完成市(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无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5分)

完成市(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得全分;未完成不得分。

3

 

无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得全分;未完成不得分。

2

 

7.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个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个县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个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8分)

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目标数,得全分;完成任务80%以上,按比例得分;完成任务80%以下不得分。

3

 

完成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目标数,得全分;完成任务80%以上,按比例得分;完成任务80%以下不得分。

3

 

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目标数,得全分;完成任务80%以上,按比例得分;完成任务80%以下不得分。

2

 

8.加强采矿权审批管理,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  万元。(5分)

完成采矿权审批管理、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得全分。

2

 

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目标情况按量化目标计分标准计分。

3

 

9.营造良好的地质勘查环境,促进地质找矿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专项工作,努力完成□个矿种,□个矿区的储量利用调查任务。(5分)

营造良好地质勘查环境,促进地质找矿新突破,得全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2

 

完成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专项工作,得全分;未完成不得分。

1

 

完成矿种、矿区储量利用调查任务情况按量化目标计分标准计分。

2

 

10.加强执法监察,实现重点区域动态巡查覆盖率□%,发现违法行为制止率□%,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三无”乡镇达标率 □%。(8分)

1.动态巡查每差一个百分点,扣0.2分;形成重大案件的,每件扣1分。巡查工作其他落实情况按《四川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酌情扣分。

2

 

2.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不按要求制止、报告、报备的,每件扣0.5分;对部省督办、转(交)办线索及案件未按要求的期限回复或回复质量明显偏低的,每件扣0.1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未整改前,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在5%-10%的,扣0.2分,在10%-15%的,扣0.5分,超过15%的,扣1分。

2

3.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每差一个百分点扣0.2分;未按期保质完成违法案件查处统计工作的,一次扣0.2分;案件查处未录入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案件查处子系统的,每件扣0.1分。

2

 

4.“三无”乡镇达标率,差一个百分点扣0.2分;辖区内存在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违法批地、批矿的,每件扣0.5分。市州本级未建立并落实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的,扣0.5分。

2

 

11.进一步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实现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交办案件结案率100%,到省国土资源厅的重复来信、来访率分别占本地区总量的30%以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75%以上。(5分)

实现交办案件结案率100%,得全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

 

到省国土资源厅的重复来信、来访率分别占本地区总量的30%以内的,得全分;超过部分按比例扣分。

2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75%以上的,得全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发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得分,每发生1起因违法用地引发进京访或到省集访,扣0.2分。

1

 

12.依法征收、缴纳、使用和管理国土资源专项经费,确保中央、省投资项目资金安全。(3分)

依法征收、缴纳、使用和管理国土资源专项经费,审计未发现重大问题的可得全分;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

3

 

保证目标

 

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实现行政审批联网(党政网)运行,基本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网络覆盖。提高工作效率,行政审批许可按时办结率100%。(5分)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电子政务运行落实、基本实现三级网络覆盖得全分;未落实的酌情扣分。

3

 

行政审批许可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的,得全分,未达到不得分。

2

 

2.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许可,依法调处土地、矿业权纠纷,无行政执法行为被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撤销、变更或者责令纠正。(4分)

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切实加强,得全分,未落实的酌情扣分。

4

 

3.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强化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制度设计。国土资源局本级没有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和事。(3分)

凡市(州)国土资源局本级出现因违纪违法以及违反党风和行业作风建设规定等问题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一律实行“一票否决”;未发生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得全分。

3

 

4.做好国土资源宣传、政务信息、财务统计、文明单位建设等各项工作。完成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规定向省政府报送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目标情况。(3分)

政务公开成效明显得全分,否则酌情扣分。

0.5

 

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得全分, 否则酌情扣分。

0.5

 

政务信息工作成效明显任务得全分, 否则酌情扣分。

0.5

 

完成财务统计任务得全分,未完成不得分。

0.5

 

文明单位创建成效明显得全分, 否则酌情扣分。

0.5

 

按时报送目标执行情况得全分,每迟报1个工作日扣0.1分,直到扣完为止。

0.5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