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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4. 申报的成果原件如有密级,必须将缩写本中的涉密内容删除后方可进行网络申报。同时,在报送的书面申报材料中,要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函,承诺上网的缩写本内容不涉密。

  三、申报时间和评审费

  1.申报本通知之日即可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20日。

  2.申报优秀成果奖的每项成果须交纳申报评审费人民币100元。

  四、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11楼;邮编:530022;联系人:李楠;电话:0771-2328092,15877127294。

  附件:成果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广西发改委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
申报表

  申  报  人:           

  申报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广西区发改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书

  NO:

研究成果名称

 

下达课题任务单位

 

主要

完成

单位

 

成果

申报

单位

 

主要

完成

人员

 

研 究 起

止 时 间

 

申报等级

 

字数

 

成果形式

 

申报时间

 

何时

曾获何处何种等级奖励

 

申报联系人及电话

 

 

 

成果内容或主要学术观点及社会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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