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一级汽车客运站代理费费率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一级汽车客运站代理费费率标准的批复
(2010年12月21日 川发改价格〔2010〕1334号)


达州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关于调整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西站客运代理费费率标准的请示》(达市价〔2010〕32号)收悉。该站于2010年9月被交通部表彰为“2008―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川交函〔2010〕728号)。同意将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西站客运代理费费率标准由现行的9%调整为10%。从2010年12月30日起执行。此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