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扩权试点县(市)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工商局直属分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10〕32号)的要求,遏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利用格式条款损害合同对方当事人、特别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四川省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四川省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10〕32号)的要求,遏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利用格式条款损害合同对方当事人、特别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次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