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1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沈阳市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纠风办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的工作大局,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二、评议对象
全市被评议单位共有区、县(市)和开发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直属重点单位、学校和医院等5类共192个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
1.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在公正执法方面,是否存在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问题。
3.在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
4.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5.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6.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二)对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
1.在依法经营方面,是否存在欺诈、不公平交易等违规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