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
(川国税函〔2010〕75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配合我省机打卷式发票的全面推行,切实做好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省局决定从2010年4月起,在全省国税系统使用机打卷式发票的企业中推行应用“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推行应用信息采集系统,要求推行应用企业按照省局统一要求,从本企业收银系统或财务软件中自行采集卷式发票开票信息并形成XML电子文件,通过省局外网门户网站“卷式发票信息采集”栏目上传到省局。各单位和基层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省局开发的“机打卷式发票查询系统”,对推行应用企业报送的卷式发票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以进一步强化对卷式发票推行企业的税源监控。由于上传时引入CA认证,保证了推行企业上传文件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为实施“信息管税”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推行步骤
(一)资料发放。各推行应用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向推行应用企业发放《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报规范》(见附件2)、《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四川CA数字证书USBKEY驱动(见附件4),并指导企业正确填写申请表,各地信息中心负责向推行应用企业解释《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报规范》。
(二)CA数字证书申请。推行应用企业应以邮寄方式向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完成CA数字证书申请:
1.《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将在一周内完成审批,并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企业发放CA证书(载体为USBKEY,即优盘)。具体邮寄联系方式:
收件人:任远
公司名称: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孵化园8号楼3001-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