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报的通知
(晋安监管四字〔2010〕29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驻晋中央企业、省属企业:
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0〕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15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经过各级政府、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企业自查自整、县级政府全面排查公示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分类整治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专项整治通报印发给你们,各级安监部门严格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一类企业要关闭到位,严防死灰复燃;二类企业严格整改,并将企业整改情况及时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三类企业加强监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报
(山西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 2010年12月21日)
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0〕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15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经过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企业自查自整、县级政府全面排查公示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分类整治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专项整治情况
(一)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情况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中关于对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我局制订了《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4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以晋政办发〔2010〕15号文下发全省实施,省局及时将专项整治方案转发至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5月21日,省局召开了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各市政府和安监部门也分别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了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县(市、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广泛宣传;采用发放宣传资料、安全咨询等形式加强宣传;企业也通过板报和悬挂条幅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职工了解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在全省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