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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双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双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建安〔2010〕7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元旦、春节和“两会”将至,为确保 “双节”和“两会”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12月21日全省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健全组织体系。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和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果断、更加管用的工作措施,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主动出击,严防死守。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治理到位、督导监管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双节”和“两会”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谐稳定。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查处力度,严防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查隐患,重点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我厅《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建安〔2010〕637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冀建传真〔2010〕15号),加大“双节”和“两会”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要对本单位在建的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坚决、迅速。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环节、部位和区域等重大危险源,特别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脚手架以及冬季施工安全等,要明确责任人,重点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和各类坍塌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建筑工程消防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消防责任,坚决防止新开工工程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计划,严禁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工期。对于“双节”和“两会”期间在建的工程,工程各相关主体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装饰装修工程以及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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