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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人所在市安监站提供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七、其他事项

  (一)各市安监站具体负责考试监考工作,省安监办负责巡考。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存在作弊或替考行为的,其成绩无效,且一年内不允许再次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

  (二)各市安监站应当在考核前60日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具体考核科目、考核地点和考核时间,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社会公布考核成绩。

  (三)持外埠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我省从业的人员,须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复核。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加强现场监管,做到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培尽培、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操作。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厅材料装备处(0311-87905458)或省安监办(0311-87905773)联系。2009年6月30日印发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网上申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材[2009]370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河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 河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延期复核申请表

  3. 河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参考表)

  4.河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证明(参考表)

  5.河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参考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河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填报日期: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申报工种

 

本工种工龄

 

本次考核情况

安全技术理论成绩

实际操作考核成绩

 

 

审核材料

口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口身份证

口体检合格证明

口学历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声明:本人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工作单位意见

考核发证机关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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