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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项目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项目的通知
(许政办[2010]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综合平台作用,市政府决定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和项目作进一步明确。各进驻窗口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审批服务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本级单位43个,共进驻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217项,其中,许可项目162项,服务项目55项。

  一、市档案局(许可项目1项)

  对出卖、转让、赠送非国家所有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二、市无线电管理局(许可事项2项)

  1.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2.国批省批在许昌辖区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备案

  三、市残联(许可项目1项)

  残疾人证审批

  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可项目6项)

  1.市级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含重点项目)及招标审批

  2.国家、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

  3.外商投资及境外投资项目审批

  4.政府性资金项目招标文件及评标定标报告

  5.收费许可证核发

  6.市级权限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格审批(含景区景点门票价格、自制药品价格、城市供水价格、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价格审核等)

  五、市教育局(许可项目3项)

  1.教师资格认定

  2.民办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变更审批

  3.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网站、网校设立审批

  六、市科学技术局(许可项目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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