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建发[2010]27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城管局),西安市水务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环保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系统》,现将2010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0年三季度,我省纳入全国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已建成运营污水处理厂52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97.35万立方米/日,实际已完成投资44.73亿元。10个设市城市和杨凌示范区纳入全国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已建成运营污水处理厂19座,污水处理能力148万立方米/日。全省有31个县建成并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纳入全国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占县城总数的38.75%,处理能力达49.35万立方米/日。
按照省厅《关于加强2010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10]84号)的要求,我省今年的任务是建成污水处理厂50座,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23座。截至9月底,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系统》的统计,已投入运行17座,在建47座(其中有4座在建污水处理厂不在任务中),未开工20座。在建的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141.8万立方米/日,计划投资41.22亿元,配套管网长度1281.39公里,有21座处于联合试车阶段,26座处于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阶段。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截至三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38732.47万立方米,COD削减量15.86万吨。10个设市城市和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82.21%。
目前尚有2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足60%,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占全省污水处理厂总数的46.15%;个别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值,水质超标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排序情况
按照《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为基本依据,对全省10个设区市污水处理工作(含县城)进行综合考核并排序,对全省10个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排序。按照国家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要求,渭南市、安康市考核结果为差,现予以通报。
四、信息报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