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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江郎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江郎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343号)


衢州市、江山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2010年8月2日,我省江郎山与“中国丹霞”其它五个提名地在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实现了我省世界遗产“零”的突破。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省政府拟对为江郎山申遗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为切实做好表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江郎山申遗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的推荐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次推荐评选范围重点是从事江郎山申遗一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推荐名额:江郎山申遗先进单位13个;记功奖励50人(其中记一等功10人,记二等功40人);专家特别贡献奖3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江郎山申遗先进单位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在江郎山申遗工作中组织得力、高效务实、团结协作,出色地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成效特别明显,成绩特别突出。
  (二)江郎山申遗记功人员推荐评选条件
  1.推荐记个人一等功的,必须是在江郎山申遗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江郎山申遗工作中起主要组织作用及承担重要实施任务的;
  (2)在江郎山申遗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发挥重要骨干作用的;
  (3)为江郎山申遗工作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的;
  (4)在江郎山申遗工作中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的。
  2.推荐记个人二等功的,必须是在江郎山申遗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江郎山申遗工作中积极承担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出色完成任务的;
  (2)对江郎山申遗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在环境整治、资金安排、技术支撑、智力支持、对外联系、舆论宣传、迎接联合国专家检查等方面承担重要责任,发挥重要作用的;
  (3)在江郎山申遗工作中得到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的。
  (三)江郎山申遗特别贡献推荐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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