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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建建发〔2010〕274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年初我厅与各地15个单位签定的《浙江省建设系统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和《浙江省建设系统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办法》中提出的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逐条对照梳理;要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责任书》附件2的要求自行评分。
  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要按《责任书》附件2认真填写,将今年发生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施工坍塌(倒塌)事故(包括:承重支撑架、脚手架、基坑、施工围墙、临时设施、塔吊)的起数、死亡人数和高处坠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四项控制指标分别进行统计。
  三、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即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目标管理的完成情况);
  2.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4.积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情况;
  5.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抽查情况;
  6.事故快报、事故评估分析、安全条件复查等报告上报情况;
  7.事故调查和对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8.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探索情况。
  四、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今年以来发生在本地区的各起建筑安全事故和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作出的处罚情况按附表要求完整填写。
  五、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15个目标考核单位)将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自查总结报告(包括: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执行情况(附上《责任书》附件2)和开展工作情况等内容以及附表和今年以来发生在本地区的各起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或结案报告于2010年12月20日前上报省建筑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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