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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小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中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2个月
大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资质等级
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吊销资质证书
21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小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中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2个月
大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资质等级
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吊销资质证书
22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小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中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2个月
大型项目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资质等级
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吊销资质证书
23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小型项目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
中型项目责令停止执业6个月
大型项目责令停止执业12个月
造成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24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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