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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业主委员会备案单》、《印章刻制证明》、《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及确认书》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业主委员会备案单》、《印章刻制证明》、《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及确认书》的通知
(京建发〔2010〕76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京建发[2010]739号),现将《业主委员会备案单》、《印章刻制证明》和《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及确认书》印发给你们,上述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请结合实际,规范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业主委员会备案单>、<印章刻制证明>、<物业区域划分意见书及审核表>的通知》(京建物〔2009〕44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业主委员会备案单》

  附件2:《印章刻制证明》

  附件3:《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及确认书》

  附件1:
  业主委员会备案单

     [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业备[  ] 

名称

北京市      区(县)                  业主委员会

物业

项目

基本

信息

名称

      

类型

住宅□ 办公□ 商业□

其他:      

建筑物总面积:   平方米

业主总人数:    

物业管理区域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业主大会

办公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

         日至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及表决形式

1.集体讨论□

2.书面征求意见:(1)收发纸制表决票 □

        (2)业主公共决策平台□

备案材料清单

1.管理规约□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业主大会决议□4.筹备组工作报告□

备注(受理人填写):

本业主委员会共   人,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业

专有部分地址

联系电话

任期

职务

 

 

 

 

 

 

主任

 

 

 

 

 

 

 

 

 

 

 

 

 

 

 

 

 

 

 

 

 

 

 

 

 

 

 

 

 

 

 

 

 

 

 

 

 

 

 

 

 

 

 

 

 

 

 

 

 

 

 

 

 

 

 

 

注:业主委员会委员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本业主委员会依法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到贵单位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手续(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受托人已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保证填报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如有隐瞒、提供材料不真实等行为,本业主委员会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该业主委员会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和形成决定的法定要求,符合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

   

经办人(签字):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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