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助进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检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等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防范发生火灾等恶性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场所,要责令场所立即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消防安全部门。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在8小时内将相关情况逐级报告到省文化厅。对知情不报、隐瞒不报的,将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力度。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依照《
文化部关于加强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27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10]166号)要求,重点加强涉外、涉港澳台以及大型组台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同时,要针对我省春季农村节会、农贸交易会多的特点,建立完善与乡镇政府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系机制和乡镇文化站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委托监管农村文化市场的制度,加强乡镇演出活动的管理。要严禁未经批准或备案组织的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严禁擅自变更营业性演出团组名称,或者采取虚假手段进行营业性演出宣传,预防和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演出活动。
五、全面应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为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文化部已组织研发了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数据报送系统等,提供各级综合执法机构使用。各地要按照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统一安排,组织辖区内综合执法机构统一安装使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正式启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数据报送系统,自2011年1月起,所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数据必须通过数据报送系统上报。省文化厅在明年举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会上,将对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执法数据、信息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组织开展全省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集中宣传活动。2011年3月18日,我省将按照文化部“全国文化市场12318举报体系集中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省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制作展板、在线答疑、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着力打造以12318为标志、为品牌的文化举报监督体系。文化部也将适时开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网站,接收网上举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也要在门户网站上开通文化市场网上举报栏目,进一步拓宽网上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