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豁口煤业有限公司
等两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65号)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煤炭工业局: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豁口煤业公司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同煤经生字[2010]953号)、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请示》(临煤工字[2010]391号)收悉。经审查,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豁口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为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的保留矿井。已换发了兼并重组后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经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审查核实上报,资料齐全。根据《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晋煤行发[2010]880号《关于阳泉煤业集团五鑫煤业有限公司等八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0]118号《关于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和省政府晋政办函[2010]152号《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井核定能力变更有关证件的函》及相关规定,同意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豁口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见附表)。并要求如下:
一、按照晋煤行发[2009]234号文件的规定,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豁口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要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
二、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公司、市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晋政发电[2010]5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序号
| 矿井名称
| 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
| 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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