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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央、省有关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扶贫帮困工作,走访老同志、老干部,慰问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一线交通职工,认真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彩、内容健康、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促进和谐交通文化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交通生产运输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
  二、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交通部门要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组织督导组深入工程一线、车船港站以及人流、物流聚集发散等交通场所,宣讲安全知识,防患安全风险,检查安全预案,整治安全隐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两节”及春运期间运输工作,及时协调运输企业增加运力投入,优化客运线路班次,做好旅客疏导,帮助农民工、学生平安返乡,确保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舒适。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节日期间运价政策,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制度,强化客运站出站车辆安全例检、进站旅客行包安全例检制度的落实,加强发班和售票管理,防止超售客票、超载出站行为发生,严把车船技术状况关,严禁技术状况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从事运输。要注重客运站场和车船等交通公共场所的防火消防工作,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公司)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质量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动态监测,确保在建、在役交通基础设施质量安全可靠。要加强重要路段、桥梁、隧道及重点水域的安全监控,要认真做好绿色通道工作。重点做好应对雨雪冰冻防范工作,及时启动雨雪天气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做到“早准备,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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