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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岷江航电老木孔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岷江航电老木孔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2010年12月30日 川府函[2010]286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岷江航电老木孔枢纽工程前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重复建设,现就岷江航电老木孔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12月31日起,岷江航电老木孔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影响区及枢纽工程建设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一)枢纽工程坝址以上水库淹没影响涉及的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街道办事处肖坝社区,泊水街道办事处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县街社区、鹜嫣街社区、较场坝社区,上河街道办事处府街社区、兴发街社区,大佛街道办事处篦子街社区、龙泓路社区、碧山路社区、大石桥社区,任家坝村4、5、6、7组,大佛坝村1、2、3、4、5、6组,张公桥街道办事处圣水社区、演武社区、徐家扁社区、王浩儿社区,柏杨街道办事处高墩子社区,通江街道办事处通江社区,牟子镇沟儿口村1组,全福镇台子村6、7、8组,夏沟村1、2组,水口镇罗里坝村6组,车子镇白堰村2、3、4组,平安村1、2组,杜家场村1、5、8、9、10、11组,金灯村1、2、3、4、5组,老江村1、2、3、4、5、6、7、8、9组,九峰镇鞍山村1、3组,青衣坝村1、2、3、4、5、9、10、11、12组;五通桥区冠英镇天池村1、3、4、5、6、7组,青乐村1、2、3、4组,大兴庙村2、6、7组,徐坝村4、5、6、7、9、10组,牛华镇塘叶村1组,汤家坝村2、3、4、5、6组,三江村1、2、3组,竹根镇易坝村6组,海拔高程359米以下地区及相应的回水淹没区范围以内。

  (二)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的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杜家场村5组,金灯村4、5组,老江村3、4、5组,九峰镇青衣坝村1、2、3、4、6、7、8、9、10、11组;五通桥区冠英镇天池村1、3、4、5组,荣丰村5、13组,马桑村1、2、5组,青乐村2、3、4组,大兴庙村2、4、5、6、7、8、9组,何桥村7、8、9组,徐坝村3、4、5、6、7、8、9、10组,牛华镇塘叶村1、2、3组,汤家坝村1、3组,三江村1、2、3组,竹根镇易坝村1、2、3、4、5、6组,茶花村2、4、5、6、8组及沿岷江、大渡河河岸地区核定标明的施工红线范围以内。

  在以上区域范围内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并按违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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