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严打禁用农药经营使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琼农字〔2011〕2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委),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当前,我省各地冬季瓜菜陆续上市,部分地区冬季瓜菜已批量出岛进入内地市场,农药经营使用也逐渐进入高峰时期。为确保冬季瓜菜质量安全,各市县要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对农药经营、使用行为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经营使用禁用农药行为,坚决杜绝禁用农药流入市场和田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12月31日省政府召开的“冬季瓜菜质量安全专题会议”提出的对经营使用禁用农药行为“打击绝不留余地,监管绝不留死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对全省农药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在整治手段上突出“一个打击、三个监管”,即做到对农药经营店100%清查,打击禁用农药绝不留情;农药田头监管覆盖率达100%;农产品质量检测点每批次检测率达100%;码头监管率100%;绝不容许不合格瓜菜上市。
各市县农业、公安、工商和质监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尽其职,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形成合力,切实抓好这次落实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工商部门对经营禁用农药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依法注销证照,从重从严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取缔,绝不手软;质监部门要依据职责抓好农药生产源头,严禁生产禁用农药;公安部门要组织力量查找线索,打击制售禁用农药窝点,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予配合或者暴力抗法者,公安机关要依照职权按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涉及到犯罪的,要严格按照《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及时移送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理,及时作出审查处理决定。
二、工作措施
(一)主动出击,采取拉网式检查,全面清剿禁用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