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科发条〔2010〕209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平台:
近几年来,我省三类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平台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公共科技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大科技创新服务
平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近几年来,我省三类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公共科技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平台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但同时,部分平台在资产管理、经费使用、合同变更和配套经费落实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现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建设的领导。我省三类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是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探索性工作,在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级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平台建设依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领导,努力做大做强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使平台管理上新水平,建设上新台阶。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平台建设的监督机制。每个平台要完善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平台管理办公室等组织机构,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理事会章程、平台管理办法和利益分享、技术保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平台建设有章可循。平台监督委员会成员要调整充实,要吸纳行业主管部门、市县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必须要有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人员参加。
三、继续坚持狠抓平台建设的“五个落实”。每个平台在抓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和资金落实的同时,要狠抓服务落实和创新落实。每个平台要采用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为广大中小企业开展各类科技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功能。通过承担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提高平台自身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每个平台要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把工作落实到月,把责任分解到人;每季度开展检查,每半年进行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