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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2015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和规模上将有较大的发展

  我市每年平均增加老年人6.9万,到2015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15.92%,老年人口将超过170万。按照“9073”养老方式(即:有90%的老人居家养老,接受社会服务;7%的老人需要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测算,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要有153万老年人居家养老,接受社会养老服务,有11.9万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有5.1万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我市需要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

第四章 总体规划和具体任务



  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完善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双轮驱动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心理关爱、文化生活等多个方面、多个层次、多种类型的养老社会服务。到2015年底,市要建成一所示范性老年公寓、一个大型的养老社区;区(县)、市要分别建成一个政府主办的、“养医”结合的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要建成一家集日托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农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总数要达到老年人口的3%左右。

  一、各级政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建设石家庄市老年大学(石家庄市老年产业研发中心)。从《石家庄市养老设施规划》中选址,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左右。项目建成后,可以对全市老年行业进行管理、为市区老年人提供教育培训、观光旅游等服务,同时承担老年产业研发、咨询指导等职能。

  (二)政府建设养老机构。市政府投资建设一所示范性老年公寓,养老床位在500张以上;政府投资或引进社会资金建设500亩以上的大型养老社区,养老床位在5000张以上;各区政府投资建设一所3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各县(市)政府投资建设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10700张。

  (三)推进“三院合一”建设。积极推进17个县(市)“三院合一”建设,同时,对现有的164所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增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日托照料等服务功能,提升其社会服务能力,新增县级养老总床位不少于3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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