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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四)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深入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稳定基层农机推广队伍,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大力集成推广玉米联合收获、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深松、节水灌溉、精量播种、小麦播后镇压、玉米化肥深施、机械化病虫害防治和以秸秆还田、青贮、压块饲料、生物质能源为内容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化节本增效技术。加快不同区域内特色和经济作物农机化技术推广。在承德、张家口推广马铃薯机械化种植和加工技术,在唐山、秦皇岛推广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在邯郸、石家庄、保定、唐山等地推广花生机械化种植技术,在黑龙港地区推广棉花半精播、精播、育苗移栽和节水灌溉技术,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推广以“张杂谷”为重点的谷子机械化种植技术。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使用制度,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农机示范乡(镇)、农机示范村等活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规范农机执法行为,提高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和驾驶员操作水平,努力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节约、高效、和谐的发展环境。

  (六)强化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机试验鉴定手段,提高试验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农机作业质量监管,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强化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完善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组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农机维修执法工作,维护农机维修市场秩序,提高农机维修质量。

  (七)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及教学人员资格认定,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大力培养农机手和维修能手,提高农民对先进农业机械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启动农机培训工程,定期对农机经营、管理、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维修执法和试验鉴定人员、教学师资进行培训,提高全省农机化系统的整体素质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和考评员队伍建设,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农机修理、农作物植保、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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