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深入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稳定基层农机推广队伍,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大力集成推广玉米联合收获、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深松、节水灌溉、精量播种、小麦播后镇压、玉米化肥深施、机械化病虫害防治和以秸秆还田、青贮、压块饲料、生物质能源为内容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化节本增效技术。加快不同区域内特色和经济作物农机化技术推广。在承德、张家口推广马铃薯机械化种植和加工技术,在唐山、秦皇岛推广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在邯郸、石家庄、保定、唐山等地推广花生机械化种植技术,在黑龙港地区推广棉花半精播、精播、育苗移栽和节水灌溉技术,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推广以“张杂谷”为重点的谷子机械化种植技术。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使用制度,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农机示范乡(镇)、农机示范村等活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规范农机执法行为,提高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和驾驶员操作水平,努力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节约、高效、和谐的发展环境。
(六)强化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机试验鉴定手段,提高试验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农机作业质量监管,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强化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完善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组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农机维修执法工作,维护农机维修市场秩序,提高农机维修质量。
(七)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及教学人员资格认定,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大力培养农机手和维修能手,提高农民对先进农业机械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启动农机培训工程,定期对农机经营、管理、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维修执法和试验鉴定人员、教学师资进行培训,提高全省农机化系统的整体素质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和考评员队伍建设,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农机修理、农作物植保、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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