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完善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副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副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在城区对蔬菜等生鲜农副产品配送货车发放特别通行证,方便停靠,降低运输成本。
四、市场监控体系建设
(一)建立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市场运行监测调控中心,实现对市场运行监测网、储备商品网、生猪屠宰网、应急商品监测网的统一监测,提高集中监测分析能力。在已建的福州“菜篮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定期收集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原因,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菜篮子”生产者、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完善水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水产业信息网络,推进销售网络建设。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加强监测和预测预警,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力度,及时全面掌握市场运行情况。按规定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对市区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与动态实行日监测、周分析报告制度,要加强对群众关注的时令蔬菜的监测,掌握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做好商品调剂和市场调控工作。
(三)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副食品市场应急预案,认真分析市场形势,特别是分析可能对市场造成影响的因素,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市场价格可能产生异动时,及时启动部门会商机制和应对措施,有效调控市场,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加强市场巡查,特别是街头早市的管理,加强屠宰执法,加强对肉、菜等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开展成本调查,掌握各环节的成本费用,对串通定价、联合抬价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食品安全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增加检测资金投入,支持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市、县两级检测机构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强化计量认证;配备监测车流动检测抽样,建立机动性强、贴近农村、贴近市场的快速检测和常规检测项目,对快速检测结果为阳性样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或及时送省、市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加强蔬菜安全生产管理员队伍建设,加强对蔬菜基地生产源头农残检测,巩固生产源头到零售终端三级农残检测网络,特别要加强对便民早市的农残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