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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一)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加大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农副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商务部支持建设“双百市场工程”,创新发展农副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电子结算和电子交易等)、农副产品预冷保鲜设施、加工与配送中心、标准化的包装与储运等物流装备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引导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逐步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成为农副产品的交易集散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加工配送中心、信息服务中心。重点推进福州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蔬菜批发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扶持引导“菜篮子”工程基地预冷设施建设,扶持蔬菜主产区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和流通加工设施,实现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加快建设和发展集生鲜农副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于一体的配送系统,保证生鲜商品的新鲜度和质量,使生鲜农副产品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二)加快便民商业网点建设和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落实省里出台的《关于扶持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集贸市场升级改造,2011年扶持20个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含农改超)项目,引导市场着力改善经营环境,更新设施设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市建设100个农家店、80个社区便利店和2个配送中心。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便利店发展,最大限度便利百姓。通过合理布局,实现农村每个较大的建制村至少有一个农家店;所有社区居民都能就近购买到日用消费品;每个县城以上城区居民步行15分钟就能到达一个标准化的集贸市场或生鲜超市;每个县城区都有一个达到商务部颁布的一星级生猪定点屠宰场,确保城市副食品市场供应量足、质优、价稳。

  (三)建立和完善产销协作机制。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协会运作等方式,大力发展“农超对接”,鼓励大型综合超市、生鲜超市和连锁经营企业直接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关系。商贸部门要会同农业、渔业部门组织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促进产销直挂,降低流通成本和价格。积极引导主产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农民建立各种农副产品产销合作组织、运销合作组织,提高蔬菜等农副产品产销的组织化程度。探索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产销一体化经营体制,为我市农副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开辟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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