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根据卫生部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维稳、疾病防控、医疗救治等各项工作,严格实行党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强化对值班人员安全防火、通讯设施使用、紧急事件处置和应急措施启动等方面的意识和培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重大疫情以及不稳定因素等要沉着应对,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节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以“防生产安全事故、防火、防爆、防盗”为主要内容,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单位执勤和内部巡查,严防不法人员、车辆和物品的进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还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以及医用放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和防范各种生物安全隐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三、认真排查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单位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区内综合稳控部门、相关责任单位、有关地区落实稳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