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北省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价格调查的通知
(冀卫药政〔2010〕9号)
石家庄、张家口、唐山、保定、沧州、邢台市卫生局、物价局、食药监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的建立和完善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经研究决定,拟对我省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价格调查,现将《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价格调查方案
为更进一步了解基本药物零售药店零售价格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进货价格,建立我省基本药物价格信息库,更好的制定我省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单位:省卫生厅外资项目办公室
二、调查时间
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1月底,时间一个月
三、调查范围(从尚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中选取)
1.从全省11个市中抽取6个市。
2.从抽取的6个市中抽取2家药店(1家零售连锁药店、1家单体药店);2家社区医疗服务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县医院。
3.从抽取的2个县中分别抽取1家药店、2家乡镇卫生院。
4.从抽取的2家乡镇卫生院所在乡镇中抽取1家药店。
四、调查形式
抽样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
五、调查内容
各级抽取单位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包括药品厂家、品种、规格、剂型、进价、销售价等(具体内容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