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和成立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有关组织的通知
(冀卫中〔2010〕15号)
各市卫生局、省中医院:
为做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我厅于2004年成立了“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和“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指导组”。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成立以来,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指导及组织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等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对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名单附后),并成立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咨询组,相关组织职能如下:
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安排意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我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组负责承担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承担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培训任务;定期对我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承担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咨询组负责对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对基层的艾滋病中医药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对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
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组成员名单
3.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于素伟 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段云波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翟京波 河北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
陈振山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调研员
李佃贵 河北省中医院院长
陈素良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
主 任:陈振山(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