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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

  单位:                     总分:

项目

考核细则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应急机构建设

(14分) 

明确有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有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处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14分

没有明确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扣7分;没有明确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处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扣7分。

 

 

应急值守工作

(15分)

1.值班室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等硬件设备齐全,能正常使用。

4分

值班设备缺一项扣1分,每一项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

 

 

2.值班规章制度健全、上墙,值班记录完整、规范。

5分

值班制度不健全或没上墙扣2分;值班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酌情扣1-2分。

 

 

3.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现象。

6分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出现迟报现象1次扣2分;出现谎报、瞒报或漏报现象1次扣3分,扣完为止。

 

 

预案体系建设(15分)

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有应急预案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经常开展应急演练。

15分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7分;应急预案不完善、不适用酌情扣1-3分;未组织开展演练活动的扣5分。

 

 

应急保障能力(13分)

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不断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搞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13分

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而未建立或不完善的,酌情扣2-6分;应储备应急物资而未储备或储备不充分的,酌情扣2-5分。

 

 

宣教培训(13分)

根据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3分

应急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不力酌情扣2-8分。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17分)

1.坚持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7分

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一起较大突发事件扣2分(自然灾害除外),扣完为止。

 

 

2.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反应,认真履行工作工作职责,协同搞好应对处置。

10分

因反映迟缓,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的,酌情扣3-8分。

 

 

临时交办工作(13分)

 

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批示,按要求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13分

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批示不力,酌情扣2-5分;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的工作有一项不落实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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