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道路分车绿带:绿化服从行车安全要求。对分车绿带宽度小于3米的,采用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配植;对分车绿带宽度3-5米增加灌木和小乔木。
7.行道树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树种、规格基本一致,生长健壮,整齐美观;胸径≥10厘米,枝下高≥2.5米,冠幅≥2米。基本无缺株、无损坏。行道树树穴大小、式样一致,整齐划一。(林阴道路行到树单排种植或设置行道树绿带)。
8.道路各类市政设施较齐全。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公用设施)绿化适宜。
9.管理养护措施落实,达到省、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二级水平。树木花草生长茂盛,管理较精细,无明显死株、缺株、残株和干枯枝,无明显杂草、斑秃及病虫危害。卫生保洁到位,分车绿化带、路侧绿化带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堆放;行道树无拴钉刻画、无乱扯乱挂、无张贴小广告。
四、绿化不达标道路
1.在城市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道路规划标准和要求。
2.道路基本模式为一板两带。
3.道路绿化规划设计不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4.绿地率<20%,绿化覆盖率<30%;分车绿化带宽度<1.5米。(林阴道路郁闭度<60%)。
5.分车绿化带、路侧绿化带植物配置不合理,景观效果较差。乔木覆盖比例<30%、灌木覆盖比例<25%。
6.道路分车绿带不满足行车安全要求。
7.行道树选择不合理,树种、规格不一致,栽植不整齐,树形差,遮阴、景观效果不佳;胸径<8厘米,枝下高<2.5米,冠幅<2米;缺株明显,损坏严重。行道树树穴大小、式样不一致。
8.道路各类市政设施不全或损坏严重。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公用设施)绿化不适宜。
9.管理养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较粗放,杂草多、病虫害严重,斑秃、黄土裸露明显,死树、干枝未清理,缺株补栽不及时,景观效果较差。保洁不到位,绿地存在脏、乱、差现象。
五、绿化较差道路
1.在城市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道路规划标准和要求。
2.道路绿化规划设计不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3.绿地率<15%,绿化覆盖率<25%;分车绿化带宽度<1.5米。(林阴道路郁闭度<40%)。
4.分车绿化带、路侧绿化带植物配置不合理,景观效果差。乔木覆盖比例<25%、灌木覆盖比例<20%;存在缺株断带、黄土裸露现象。
5.道路分车绿带不能满足行车安全要求,植物配置、路口设置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