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路现状红线宽度≥50米;道路基本模式为三板六带及以上。
3.道路绿化规划设计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有规划设计方案,并按图组织实施。体现出:(1)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2)群落设计、复层栽植、植物造景为主原则;(3)市树、市花优先选择原则;(4)节约资源原则。
4.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5%;分车绿带、路侧绿带(或绿地)宽度各≥5米。
5.分车绿带、路侧绿带(或绿地)以植物造景为主,以种植乔木为主,乔、灌、草配置合理,比例适宜;品种、层次丰富,季相变化明显,景观特色突出。(1)乔木覆盖比例≥40%、灌木覆盖比例≥30%;(2)每百平方米绿地乔木数不少于3株,每万平方米绿地植物种类不少于30种;(3)绿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配置有小品,20米以上宽的绿带种植片林。
6.道路分车绿带:绿化服从行车安全要求。对分车绿带宽度小于3米的,采用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配植;对分车绿带宽度3-5米增加灌木和小乔木;道路分车绿带宽度大于10米,进行复层式植物配置。
7.行道树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树种、规格一致,冠大阴浓、生长健壮,整齐美观;胸径≥15厘米,枝下高≥3.5米,冠幅≥4米;无缺株、无损坏。行道树树穴大小、式样一致,整齐划一;树穴无黄土裸露,有树篦或植物覆盖,美观整齐。
8.道路各类市政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公用设施):(1)桥下绿地种植耐阴植物;(2)墙体和桥墩进行垂直绿化,坡地、台地和挡墙种植灌木、藤本或草坪;(3)附属大型绿地按《公园设计规范》规划建设。
9.管理养护精细,达到省、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一级及以上水平。树木花草生长茂盛,无死株、缺株、残株和干枯枝,无杂草、斑秃及病虫危害。树木树形优美,草坪平整美观,绿篱及模纹修剪三面平整,直线笔直,曲线流畅,无缺株断垄现象。卫生保洁到位,分车绿化带、路侧绿化带及树穴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堆放,无乱摆乱卖;行道树无拴钉刻画、无乱扯乱挂、无张贴小广告。绿地内雕塑、花架等园林小品及围栏设施每周擦拭清洁1-2次,保持表面无污染和明显灰尘。
二、绿化精品道路
1.在城市建成区内,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雕塑、建筑、小品等设置与植物、环境互为衬托,有较高的绿化景观,体现一定的城市风貌和特色,能够在较长时间内反映出城市道路的绿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