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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道路绿化达标分级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郑州市道路绿化达标分级标准的通知

  2.道路现状红线宽度≥50米;道路基本模式为三板六带及以上。
  3.道路绿化规划设计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有规划设计方案,并按图组织实施。体现出:(1)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2)群落设计、复层栽植、植物造景为主原则;(3)市树、市花优先选择原则;(4)节约资源原则。
  4.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5%;分车绿带、路侧绿带(或绿地)宽度各≥5米。
  5.分车绿带、路侧绿带(或绿地)以植物造景为主,以种植乔木为主,乔、灌、草配置合理,比例适宜;品种、层次丰富,季相变化明显,景观特色突出。(1)乔木覆盖比例≥40%、灌木覆盖比例≥30%;(2)每百平方米绿地乔木数不少于3株,每万平方米绿地植物种类不少于30种;(3)绿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配置有小品,20米以上宽的绿带种植片林。
  6.道路分车绿带:绿化服从行车安全要求。对分车绿带宽度小于3米的,采用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配植;对分车绿带宽度3-5米增加灌木和小乔木;道路分车绿带宽度大于10米,进行复层式植物配置。
  7.行道树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树种、规格一致,冠大阴浓、生长健壮,整齐美观;胸径≥15厘米,枝下高≥3.5米,冠幅≥4米;无缺株、无损坏。行道树树穴大小、式样一致,整齐划一;树穴无黄土裸露,有树篦或植物覆盖,美观整齐。
  8.道路各类市政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公用设施):(1)桥下绿地种植耐阴植物;(2)墙体和桥墩进行垂直绿化,坡地、台地和挡墙种植灌木、藤本或草坪;(3)附属大型绿地按《公园设计规范》规划建设。
  9.管理养护精细,达到省、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一级及以上水平。树木花草生长茂盛,无死株、缺株、残株和干枯枝,无杂草、斑秃及病虫危害。树木树形优美,草坪平整美观,绿篱及模纹修剪三面平整,直线笔直,曲线流畅,无缺株断垄现象。卫生保洁到位,分车绿化带、路侧绿化带及树穴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堆放,无乱摆乱卖;行道树无拴钉刻画、无乱扯乱挂、无张贴小广告。绿地内雕塑、花架等园林小品及围栏设施每周擦拭清洁1-2次,保持表面无污染和明显灰尘。
  二、绿化精品道路
  1.在城市建成区内,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雕塑、建筑、小品等设置与植物、环境互为衬托,有较高的绿化景观,体现一定的城市风貌和特色,能够在较长时间内反映出城市道路的绿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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