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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0〕23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省政府定于2010年12月对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在12月安排10天左右进行考核,具体开始时间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考核内容

  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人口抽查数据为准)。

  2.组织领导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组织学习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情况。

  3.经费投入情况。市本级计划生育投入依照责任书规定在2009年基础上的增加情况;农村税费改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和中、省规定的奖励扶助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4.综合改革情况。综合改革领导机构建立情况;“综合改革年”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在探索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上有哪些方面的创新和突破;对试点县工作的指导情况。

  5.“三大工程”实施情况。“母亲健康”工程的组织实施情况,尤其是对患病妇女的治疗情况;婚前检查室和孕前筛查室建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家庭创业工程试点情况。

  6.性别比治理工作情况。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综合治理性别比长效机制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工作情况;出生实名登记和出生统计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

  7.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一盘棋”机制建设情况;流动人口信息资料统计和数据库建设情况;全员人口信息库管理应用及信息化项目市县建设情况。

  8.优质服务先进县、乡镇中心示范站和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三、考核方法

  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每个县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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