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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5-1:
  北京市离休统筹手工报销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

  单位名称:         社保登记证编码:
  单位类型:         审核区(县):       单位:元(列至角、分)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医疗参保人员类别

交易日期

发生费用总金额

离休统筹支付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

     

1

2

3

1

       

2

       

3

       

……

       

总计

       

  结算日期:
  注:1=2+3

  5-2:
  北京市离休统筹门诊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审核区(县):                        单位:元(列至角、分)

序号

申报批号

申报日期

交易笔数

申报总金额

离休统筹支付金额

拒付(追回)

金额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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