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启用《农机维修管理系统软件》工作阶段(8月1日-8月31日)
一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维修人员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数量,二是要组织参加《农机维修管理软件》的应用培训工作,做到准确录入维修网点信息,及时审批制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做好《农机维修行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和《农业机械维修业户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报送统计工作。
4、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每个阶段的工作,对这次整顿活动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在此基础上,每个县选择推出1-2个规模较大、符合《规定》要求、管理、人员素质较高、能起到以点带面示范作用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同工作总结一起上报。通过经验交流,相互促进,推进全省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和《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维修网点整顿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将农机维修网点整顿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作为一个长效工作逐年进行。二是成立专门的整顿组织机构,确定专人,按要求开展工作。三是要形成省对市、市对县、县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监管工作。四是要为做好整顿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做到措施落实。通过认真分析农机维修市场的现状,抓住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找准突破口,进行有针对性的整顿管理,确保全省农机维修网点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2、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对农机维修网点规范引导、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要确保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要准确把握《规定》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和监管职责。二是要严格执行“证、照”(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领证、换证规定。三是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依法行政。四是农机维修经营和相关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配合农机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是农机主管部门要设立便民窗口,搞好工作咨询和服务,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农业机械维修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及时为广大农机维修经营者提供规范、便捷和周到的服务。
3、宣传造势,推动整顿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