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等两4座矿井
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29号)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请示》(临煤工字〔2010〕374号)、《关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神角煤业有限公司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请示》(临煤工字[2010]384号)收悉。经审查,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神角煤业有限公司为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5号文批复的矿井。已换发了兼并重组后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经乡宁县、临汾市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核实上报,资料齐全。根据《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晋煤行发[2010]71号《关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神角煤业有限公司等三座煤矿核定能力的批复》和省政府晋政办函[2010]152号《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井核定能力变更有关证件的函》,同意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见附表)。并要求如下:
一、按照晋煤行发[2009]234号文件的规定,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要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
二、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晋政发电[2010]5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序号
| 矿井名称
| 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
| 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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