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受理小客车指标申请事项的通告
(北京市通告2010年第1号)
根据《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受理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1年1月1日零时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详见《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均可登录网站(www.bjhjyd.gov.cn)进行小客车指标申请,网站每日24小时(无节假日限制)均接受申请。网上接受咨询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30时。
网上申请如果遇到生僻字无法录入的情况时,请您到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无上网条件的,也可从2011年1月4日起,就近选择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
到窗口办理时请您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个人请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单位请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书。
三、每月8日前(含8日当天)提交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可于当月25日通过网站(www.bjhjyd.gov.cn)查询审核结果(有效编码),如到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请携带申请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申请表。每月9日起提交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可于下月25日查询审核结果。
四、每月26日组织摇号:有效编码进入摇号基数,个人有效编码每月摇号一次;单位有效编码每两月摇号一次。
摇号结束后,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站(www.bjhjyd.gov.cn)查询摇号结果,并可自行下载打印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申请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申请表到区(县)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办理有关手续。
五、查询审核结果和摇号日期因故发生变化的,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