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渔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渔业养殖和捕捞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现就加强渔政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渔政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几年来,随着一批大中型水库相继建成,我州水域面积迅速增加,鱼类资源量不断增多,带动了渔业产业的发展,但毒鱼、电鱼、灯光网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一些库区未经许可私自设置网箱养鱼,对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构成危害,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一定威胁。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生态恩施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渔政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护渔业水域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规范养殖和捕捞行为,促进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抓好渔政监督管理的重点
我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渔政监督管理的重点有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渔政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毒鱼、电鱼、灯光网捕鱼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重点渔业水域进行巡查,建立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水库、河流等水域内的非法捕捞行为,有效保护鱼类资源。
(二)严格实施养殖许可制度,保护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要严格水功能区划管理,禁止在饮水水源地进行养殖活动,对于适宜开展水产养殖的水域,要制定规划,依法实施养殖许可制度,鼓励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禁止投肥养殖,严格控制网箱养殖规模,避免造成养殖水域水质下降,影响水域生态环境。
(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渔业水上安全。要强化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登记,依法清理和取缔“三无”渔船,加强对渔业船舶的日常检查和管理,按捕捞许可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捕捞,禁止渔船从事客运和交通运输,加强渔业水上安全的宣传和管理,保证渔业水上安全。
(四)抓好重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经营利用管理。我州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物种繁多,最具代表性的是大鲵(娃娃鱼)、棘蛙(螃螃)等,渔政部门要依法对大鲵等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的养殖、经营、运输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目标,使我州特色渔业资源得到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