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统筹管理、综合决策、齐抓共管机制。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配合,共同研究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制度,解决制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合力。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立推行居住证制度,不断完善流动人口居住服务工作。
(三)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流动人口公共服务需求,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托城市基层社区综合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切实增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力量,加强社区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工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立足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合理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集贸市场、商场、企业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营造群众参与、关爱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管理资源,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信息的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共享,全面掌握和分析流动人口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充分发挥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和人口计生“711”服务热线的作用,为流动人口依法维权提供便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底前)。召开全市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开展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1年1月-12月)。各县(市)区根据试点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重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上实施突破,并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领导体制、综合决策、信息共享、投入保障等方面进行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打下基础。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10月)。各县(市)区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容,在细节上下功夫,在全面上求发展,积极拓展公共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努力使流动人口享受到系统、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市对各县(市)区的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