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
(乐府办[2010]2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县政府决定开展全县2010年度信息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所辖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主要涉及网站、办公系统、重要业务系统等的信息安全问题。其他党政单位可参照本检查内容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自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由县政府办牵头,从县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县保密局、县机要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部分单位自查与统一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是否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建立并落实了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
(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防病毒系统、数据加密、网页防篡改、防攻击等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电子文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情况
重点检查信息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的灾难备份情况等。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重点检查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参加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信息安全技能、重点岗位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责任追究情况
对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和泄密事故、信息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对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依纪惩处措施落实情况。
(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的分析排查情况,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部门于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并将检查记录表(格式见附件)报县科技与信息产业局,传真:85523585,电子邮箱:sar_dine@163.com,检查记录表电子版可在乐东县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首页的“现行文件”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