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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实做细企业财务报表工作,提高基础数据和财务报表质量,各单位各企业应在执行新准则过程中,完善各项制度,夯实各项会计基础工作。一是彻底清查企业户数,将具有产权、财务隶属或管理关系的企业均纳入清理范围,理清产权关系,界定管理责任,规范确定集团财务决算合并范围。对于按规定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在财务决算报表中,真实反映有关情况。二是认真做好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收款项、股权投资等各项资产清查工作,核实家底,并做好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工作,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三是要真实准确填列首次执行新准则日有关事项追溯调整情况,为准确反映企业执行新准则后财务状况奠定基础;四是规范、合理使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收益状况,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
  四、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质量
  各单位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要求,规范报表编制行为,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表质量。一是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认真做好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损益结转等各项基础工作。二是要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编制年度报表,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不得存有账外资产,不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对于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出来的各类资金和资产,应按照规定及时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并按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三是各集团企业应严格制定并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政策,各子企业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禁止随意调节年度经营成果的行为。四是集团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等,应通过转表方式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以全面完整反映集团占用国有资产情况。五是各企业应规范金融工具及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方法,不得滥用公允价值转回、评估等手段调节利润。
  五、加大数据审核力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做好决算报表逐级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审核工作采取子企业自审、母公司复审、集团或部门集中会审等方式进行。要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在集中会审期间,要开展部门之间交叉互审形式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年初首次执行新准则日追溯调整情况,审计调整情况,报表编报范围、填报内容、填报方法等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报表编制要求;二是主附表之间相关数据、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等;三是年度间数据的重大变动是否合理,报送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凡报表编制不符合要求,存在漏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情况,各汇总单位应及时进行纠正并限期重报。对于组织不利,报表不完整,报表质量较差的部门,市国资委将在企业决算报表编制质量评比工作中,给予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报表编制质量较高的部门进行表彰,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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