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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


  (九)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

  1、从现在开始至2011年春节期间,开展百日市场价格大检查,对全市重要市场、重要商品和主要时段的市场价格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巡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对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旅游和商务局、中卫广播电视台、中卫日报社;责任人:刘学智。

  2、实行监督检查工作周报制度,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责任人:刘学智。

  3、整顿粮油等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和检查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限量,取缔无证照收购加工和经营行为,全面清理大宗粮食深加工企业,关停违规建设的玉米等大宗粮食深加工企业。责任单位:市粮食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责任人:魏巨金。

  (十)正确引导市场消费和价格预期

  1、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责任人:刘学智。

  2、加大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大力宣传当前我市农副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的主流态势,以及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决心和措施,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增强群众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中卫广播电视台、中卫日报社;责任人:刘学智。

  3、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提醒告诫,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对待市场变化,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稳定群众预期消费心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责任部门:市物价局;配合单位:中卫广播电视台、中卫日报社;责任人:刘学智。

  三、加强考核,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做好物价稳定工作,对于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维护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把稳定当前物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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