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三、进一步改善蔬菜流通设施,增加粮油肉菜等“菜篮子”产品的供应和储备

  扶持发展天瑞、科源、平顺发、大漠飞翔、丰甜等10多家带动力强、诚信度高的农业公司和合作组织,使这些经营组织内联农户,外联市场,在农户和经营组织之间通过市场形成稳定的利益连接机制,使企业和农民相互获利,形成合理正常的供求关系和运营机制。严格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要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对进入当地市场销售的所有蔬菜实行产地编码管理,全部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建立定期公示制度,将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每月定期在中卫电视台、中卫日报予以公示。做好蔬菜流通销售工作,在充分考察分析市场的基础上,整合流通企业,组建集团流通公司,对其在冷链贮藏、冷链运输方面进行项目扶持和资金补贴,组织集团流通公司对下属公司进行有计划的组织生产和供应,组织流通公司与市场进行有秩序的对接,全面推行龙头+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规范蔬菜市场流通秩序,有序进行外销,促进蔬菜流通渠道的畅通。积极申报争取生产建设项目,筹划建设柔远镇大型设施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市场交易,促进蔬菜流通。

  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一是落实公路收费站“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优先放行,免收通行费。二是公路部门设立的流动治超监测站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三是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加大对公路收费站、治超监测站、动植物检测检疫站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公路“三乱”行为,确保“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积极推进设施农业集约化生产经营,在设施农业种植区域集中连片的基础上,通过引导、培育合作组织、流通公司等经济组织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设施农业效益最大化。

  六、进一步加强蔬菜信息体系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